农经局部门职责
  (1)、贯彻执行有关农、林、牧、副渔各业生产和农机水利建设方面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地实际,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   (2)、研究制订全区农、林、牧、副渔各业和农机、水利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   (3)、负责全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,研究提出全区农业科技、教育、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承担全区农业品种、技术、知识三大更新工程等科技项目的实施;组织农业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工作。   (4)、负责农业结构、布局调整及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报批工作,指导优质特色农产品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。   (5)、负责农药、化肥、种子、种畜禽、兽药、生物制品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、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测和管理;负责兽医医政和畜禽疫病防治工作,制定全区疫病计划,组织储备防汛物资,监测动物疫病,及时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;负责全区动植物的检疫、监督工作。   (6)、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,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;负责对水生、野生动物的保护。   (7)、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,负责林业区划、林业资源管理和合理利用,指导营林规划;负责森林资源和林地林权的管理。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。   (8)、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,组织协调、指导区防汛防旱工作,负责对骨干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管理,实施防汛防旱调度。   (9)、负责全区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工作,编制节约用水计划,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及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。组织指导全区各类水利设计、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,对全区水利工程实行行业管理。   (10)、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,负责组织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;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,组织实施节水灌溉。   (11)、组织实施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,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核及核发牌证、安全教育与检查、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。   (12)、协调、指导全区农业机械跨区作业;负责农机和农机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,对农机供销和维修网点建设、维修质量进行监督管理;负责全区机电排灌建设,制定泵站维修、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。   (13)、负责全区农、林、牧、副、渔业、水利、农机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宣传教育,并组织行政执法工作。   (14)、负责全区农业系统科技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。承担全区农业生产数据统计和劳动工资工作,指导农业学会、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。   (15)、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信息化工作,及时发布“政情、农情、灾情”、市场行情等等方面的农业信息。   (16)、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,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的人事、机构编制工作。   (17)、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经费的申报、使用与管理工作,参与制订有关农业补贴政策。   (18)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     地址:区政府二楼   网址:   咨询电话:5609629   投诉电话:5609626   传真:5609629   电子信箱:gznjj@pub.nt.jsinfo.net